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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輪創始人-保羅哈里斯
扶輪於1905年創始於美國伊利諾州,創始時只有四名社員。
保羅.哈理斯常常被人問起:「當你把扶輪創始在既寒又冷的芝加哥時,你可曾想到它會發展成為一項全世界的運動?」當1947年01月27日他逝世之前,他曾為他的最後一項慶祝週年紀念,寫下一篇文告,可以說是對於這個問題最好的答覆:「沒有,我當時不曾預見它會成為全球性運動……當一個人在早春種下一株軟弱的樹苗時,他能確信日後必定可以在此長成一株大樹嗎?他是否還要預計雨水的灌溉與陽光照耀~與神的眷顧?當他看到長出新芽時~啊!他便可以夢想來日的翠綠成蔭。」
扶輪運動誕生於1905年02月23日晚上,當時保羅.哈理斯是一位青年律師,在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內散步時,覺到若有所失,而且非常孤獨,他向他的三位朋友傾訴他的感受,並把他所產生的一種構想告訴他們。這三位朋友便是煤業商人施維斯特.席勒 Silvester Schiele 、礦業工程師格斯大威斯.洛爾與服裝商人海勒姆.蕭理 Gustavus E. Loehr and Hiram Shorey。他們在北第波恩街 Dearborn Street 第127號「聯合大樓」Unity Building,格斯大威斯.洛爾的辦公室中會晤該,大樓迄今仍然存在。
保羅的構想是:他認為商業界人士應定期集會,大家一起享受友愛的精神,並藉此擴展其業務範圍與增廣職業界的互相認識。在他們的共同討論中,產生了成立一個由男人組成的社團,並規定每一種事業或職業只限代表一人參與,每週定期輪流在社員的辦事處所集會一次。其用意在於使社員互相認識彼此的職業,並增進其業務。因此,在早期便決定採用『扶輪』為組織的名稱。這個創始扶輪社的四位社員,其祖籍分別屬於美國、德國、瑞典與愛爾蘭人,其宗教信仰分別屬於基督教、羅馬天主教與猶太教。他們都是這個美國大熔爐中的產品,從此看來,由他們充當這個國際組織的創始人,是最恰當不過了。
當印刷商人哈利.魯格斯 Harry Ruggles 登記為第五名社員時,他們便正式成立『芝加哥扶輪社』。當時第一本的「社員名錄」中(1905年)登錄社員30名,以施維特斯.席勒為社長;一位房地產經紀人威爾.詹森 Will Jensen 任文書;魯格斯任司庫;牙醫生威爾.尼夫 Dr. Will R. Neff 任接待員。當時保羅.哈理斯婉謝在新社中任職,一直經過兩年以後,才成為社長。魯格斯是開始在扶輪社領導團體歌唱的第一人,一直到現在,仍然應用在許多扶輪集會上。這個組織的消息,很快便被傳開。不久,社員人數已增加到無法在社員的辦事處所中集會,因此,便每週改在餐廳或旅社集合。
在保羅.哈理斯的觀念中,芝加哥扶輪社不能停頓在僅是為了增進社員間的業務,他從開始便希望除了娛樂與聯誼外,該社仍應從事於對全社區有益的公民活動。當1907年,在創社二年後,便開始舉辦第一個社區服務計劃-在芝加哥市政廳附近,建立一處「公共休息室」。
於設立芝加哥扶輪社三年後,在美國加州舊金山成立第二個扶輪社,翌年再增設三個扶輪社。迄1910年,已成立16個扶輪社、社員人數計約1,500人,分佈在美國大陸的版圖上。
於1910年,在芝加哥初次舉行年會,由16個扶輪社聯合成立『扶輪社全國協會』。保羅.哈理斯被推選為該協會會長,翟斯理.波爾利 Chesley R. Perry(於1908年加入芝加哥扶輪社)被選為秘書,他在這個職位上一直服務到1942年。艾爾馬.瑞齊 Elmer A. Rich 第一位任司庫,以後由魯福斯.柴彬 Rufus Chapin 繼任該職位自1912年~1945年。
當亞瑟.佛萊德瑞克.薛爾敦 Arthur Freserick Sheldon 加入扶輪社時,扶輪服務理想在早期便開始形成。他是一位新〝科學〞推銷學的教師,他認為商業應被視為服務社會的一種方式,並在1910年初次舉行年會中,提出一個口號:『為他的伙伴服務最多的人獲益最大』。翌年,另一位早期扶輪領導人,便雅敏.哥林斯 Benjamin F. Collins 也說起為人服務的重要,並倡導一項構想,即扶輪必須依據『服務,不是自己』的原則而組成。從這兩種說法演變成為以後的『服務愈多,獲益愈大』及『服務至上』,很快便為全部社員所接受,而成為令人感到光榮的標語,並由各扶輪社製成飾有紋章的銀盾。然而,在被正式指定為扶輪座右銘之前,已經經過了40年:迄1950年,在美國密西根州底特律年會時才被通過。
保羅.哈理斯初次意圖在美國以外國家設立新社,其目標為加拿大.曼尼托巴省.溫尼泊,經數度努力,終於成功,在1911年成立。因此,扶輪便開始進入國際化。扶輪的正式雜誌的前身「全國扶輪社員」亦自此更改名稱為英文「扶輪月刊」雜誌。那一年以後,保羅與在美國麻州波士頓的哈維.惠勒 Harvey Wheeler-他在英國經營毛巾業務-聯絡,談起在倫敦設立新社事。以後不久,哈維與亞瑟及薩爾.史密斯 E. Sayer Smith 共同合作,先後在倫敦與曼徹斯特 Manchester 成立新扶輪社。同一年,保羅驚聞新扶輪業已在愛爾蘭.都柏林 Dublin Ireland 成立,時間是1911年03月。當他發現史道特.摩洛 Stuart Morrow(前舊金山扶輪社社員)前往都摩林與貝爾發斯特 Belfast 組織新社時,這個謎才算解開。保羅請求摩洛繼續努力從事於組織新社的工作,不久便在蘇格蘭格拉斯與愛登堡 Glasgow & Edinburgh 設立新社,並在大不列顛各地相繼設立新社。此項運動一經橫越大西洋,便迅速散佈。因此,當1912年在美國明尼蘇達州.杜魯日 Duluth Minnesota 舉行年會時,便把名稱更改為『扶輪社國際協會』,迄1922年才縮短為『國際扶輪社』。第一位由美國以外國家任社長,是於1917年在美國喬治亞亞特蘭大 Atlanta Georgia 年會上選舉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溫尼泊人,雷斯里.百得旺 E. Leslie Pidgion 為社長。
早期的扶輪徽誌,只是一個簡單蓬車輪(在轉動中捲起一陣塵土),代表著「文明與運動」,那是於1905年由芝加哥扶輪社員蒙塔克.比爾 Montague M. Bear 所設計,他是一位雕刻師,這是在早期扶輪社所採用的標誌。迄1922年,權威人士便發起應保留為扶輪社員專用的扶輪徽誌。因此,於1923年改為採用現在的24個鈍齒、與六根輪輻及一個鑰匙孔,這個車輪是象徵「工作者而不是懶墮者」。有關扶輪徽的正式說明,於1929年在美國德州達拉斯 Dallas Taxas 年會上被通過。深藍與金色被選為正式扶輪色,扶輪旗幟之設計決定以白色為襯底,置車輪於中央,再以紋章為飾。把該徽誌製成襟章,現在已成為全世界扶輪社員的標誌。
在非英語的國中設立扶輪社,古巴哈瓦那 Havana Cuba 是第一個(業於1979年被解散)。因此,不僅超越了國界,而且也打開了語文的隔閡。然而,扶輪一直到1920年才算遍及全球。當時扶輪運動已發展至歐洲大陸、中、南美洲、非洲、澳洲及亞洲,如此廣大的散佈,證實扶輪是一個世界性的組織、證明其原則具有活力,而凌駕於種族、膚色、宗教信仰、語文與地域之上。
1920年代是發展令人興奮與戰爭的時期。1926年對於英國倫敦扶輪社而言,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時期,該社完成了一件對扶輪運動具有永久貢獻的事工。在某一個星期天的早上,有兩位社員在祥瑞山谷 Surrey Hills 散步時,在談話中突而產生了所謂「目標與宗旨」的計劃,他們把服務思想直接指向四條途徑-社務服務、社會服務、職業服務與國際服務。這兩人便是雪梨.柏斯庫斯 Sydney Pascalls-於1931~32年任國際扶輪社社長與維維安.卡特 Vivian Carter,當時任英愛國際扶輪社秘書(在不列顛與愛爾蘭的扶輪社協會)。此項新的構想經過廣泛的討論,於1927年在以利時奧斯坦德 Oostende 年會上通過,在名稱上演變成為現在的『四大服務』,為今日扶輪計劃的一部份,不論在何處均能發揮其扶輪功能。
扶輪組織是所有大型服務社團的先驅,例如:「國際同濟會」"Kiwanis International" 成立於1915年;「獅子會」"Lions International" 成立於1917年;「樂觀者」"Optimist International" 成立於1919年;婦女之服務組織,如「崇她社」"Zonta International" 成立於1919年,都是仿效國際扶輪社的模式。尚且,扶輪運動曾為幾個知名的世界組織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礎,包括「殘障兒童國際學會」"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rippled Childern"(設立於1922年),今改名為「國際復健會」"Rehabbilitation International" 及「聯合國教育、科學與文化組織」"United Nations’ Educational,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"(UNESCO),是1942年在英國倫敦舉行年會所播下的種子,當時正在考慮設立一個龐大的國際教育與文化交換組織。世界大戰後,為了要透過各項教育與慈善計劃,以增進國際交換與了解,便直覺到需要專設一個機構-即是國際扶輪扶輪基金會-在其他各種成就中,已成為世界贈與國際研究規模最大的一個基金會。
創始人保羅.哈里斯在許多場合中,曾經表示很有興趣接受全世界的捐獻,成立一個規模龐大支持教育的基金會,使成為發展扶輪國際服務的一個重要的工具。自從1928年,在明尼阿波里斯(美國明尼蘇達州)舉行年會時,便已通過設立扶輪基金會,當時並把國際扶輪社細則加以修正,正式規定設立該項機構,並由五個受委託人監督(自1981年起已增為11人)。
然而實際上,這一粒種子約在十年前便已經播下,當已故國際扶輪社社長阿克.柯藍夫 Arch C. Klumph,1916~17(當時被稱為「扶輪國際協會」)便被認為是『扶輪基金之父』,他於1917年在亞特蘭大(美國喬治亞州)年會上指明:「扶輪應該接受以善行為目標者給與支援,在世界上從事於教育、慈善及其他有效途徑促進社會進步。」
當保羅.哈里斯於1947年逝世後不久,扶輪基金教育獎金的第一個計劃便為紀念扶輪創始人所作的奉獻,他一直堅信扶輪的第四項大服務-國際服務。從一個吉利的開始,便頒發了獎學金給與18名來自七個不同國家的學生,在海外學習一學年(1947~48)。從開始到現在,扶輪基金一直是全依賴著全世界扶輪社員與非扶輪社員的自動捐獻。基金之主要來源要算『保羅.哈里斯之友獎』(於1957年為扶輪基金保管委員會所支持),凡向該會捐款達1,000美元或以上者,頒贈保羅.哈里斯之友獎,扶輪社員與非扶輪社員相同,或為任何人表示尊崇而捐獻相等金額,亦頒給同樣的獎。迄1980年代早期,每年基金捐獻金額達一千萬美元以上。所頒贈獎學金額,迄已超過一億美元,受獎之男女青年達20,000名以上,在 130多個國家中,充為「親善大使」、「扶輪學者」與「團體研究交換團」團員,以增進國際瞭解與不同國家及人民間的友好關係。已頒發保羅.哈里斯之友獎在70,000名以上。
扶輪基金所頒贈教育獎金分為七種:即研究獎學金、大學獎學金、職業技能訓練獎助金、殘障者指導教師獎助金、新聞學獎學金;此外,該基金並資助團體研究交換獎助計劃(使事業與職業界青年團體有機會訪問其他國家)、特別獎助金(用以補助各扶輪社及地區舉辦有意義之教育與慈善計劃),及資助「保健、防飢與人道(3-H)計劃(1979年為慶祝扶輪創立七十五週年紀念而設立,用以改善衛生、減少飢餓及促進人類與社會發展,為增進國際瞭解與親善之有效途徑。)」
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中,許多扶輪社被解散,然而,以後仍有很多重新加入國際扶輪社。與扶輪家族重再團圓的國家計有:義大利(1946年)、德國與日本(1948年)。不論如何,扶輪社在受共產主義影響的某些國家中,迄今仍然被解散。迄1980年代中期,在全世界約 160個國家與地理區域中,設有21,000個扶輪社,擁有社員人數約1,000,000人,在總人數中,計有百分之六十以上在美國以外的國家中。
統計全世界的扶輪成長,實在是感人。然而,從扶輪數十年來在四大服務-「社務、職業、社會與國際」所獲得的成就來看,殊非以簡單的數目字所能單獨表達,聯誼的培養、事業與職業管理之改良、為窮苦人與殘障者帶來喜樂、與青少年一起工作,以培養他們的領導能力,連續不斷的社區改進、數以千萬計的扶輪基金獎學金名額、各扶輪社所舉辦無法計算的其他服務,包括災難之救濟及扶輪基金的國際活動,與「保健、防飢與人道(3-H)計劃」,當觀察透過扶輪計劃所獲得的進步時,必須考慮所有這些成就。扶輪好似一支萬花筒,五花八門、千變萬化、應有盡有。這一些,僅能簡單說明如何從一位青年人,由於在城市中感到孤獨所觸發的純真構想,而組成了第一個服務社團及其在過去80餘年中,如何在這個充滿著患難與戰禍的世界上,透過人們親善的聯誼,成為提供服務、道德的與鼓勵的一股力量。
扶輪創始人保羅.哈里斯在他所作的書『我的扶輪生涯』中,說扶輪的意量好比一條廣大的河流時,曾這樣寫著:「大江是由數以千百計的溪流及小河匯集而成,它們經過高山、山坡及丘陵,輾轉傾瀉而下,一路高歌向前邁進,熱心奔騰,投入這條大江的洪流。這便好像令人振奮的扶輪成長,由於各地數以千計扶輪社員的自我犧牲與不斷的捐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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